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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脏起搏器停电夺走四龄童的命
法院推定医疗器械存在质量缺陷,判决医院赔偿52万
本报记者 余春红 通讯员 吴宣

  湖州男孩小柏来到人世7个月的时候,他的身体里就植入了心脏起搏器。从此,这个小小的物体承载起他年幼的生命。
  小柏体内的心脏起搏器的有效期限是10年,可是小柏只用到第4年,这个起搏器就停电怠工了,小柏生命之花凋谢。
  湖州市吴兴区法院近日判决上海某儿童医院赔偿小柏父母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各项损失共计52万余元。

  孩子靠心脏起搏器生存
  湖州的朱女士和史先生是对不幸的父母。5年前,也就是2003年1月10日,他们的儿子小柏来到人世。这一度让他们高兴不已,但是几个月后,他们的高兴劲被愁云一扫而光,因为儿子被查出患有先天性心脏病。
  为医治儿子,父母带着小柏去了上海一家儿童医院。在这家医院里,小柏接受了手术治疗,并在当年7月16日植入了心脏起搏器。这款起搏器的有效期限是10年。
  几天后,小柏出院了。按照医嘱,小柏需要按期到医院检查,第一年是每三个月检查一次,第二、三年每半年检查一次,第四年开始每年检查一次。此后,小柏的父母一直按时带小柏去医院检查。
  2006年12月4日,按照医嘱,小柏的父母再一次带小柏去上海检查。医生给小柏做了常规检查,当时发现小柏体内的心脏起搏器的电池消耗情况不明,但是反映给主治医生后,主治医生表示情况正常,于是这次检查就此结束。
  但是半年多后,也就是2007年6月10日上午8时15分许,意外发生了。小柏突然面色苍白,丧失意识。惊魂不定的家人把小柏急送到湖州市第一人民医院救治,但心电监护已显示一条直线,起搏器分析仪测得起搏器无信号。结合心电图,医院认为是起搏器电池耗尽。医院虽进行了全力抢救,但小柏还是在当天傍晚时分离开人世。

  是不是缺陷起搏器夺命?
  小柏的突然离开,让其家人悲痛不已。不是说这款起搏器的有效期限是10年吗,怎么用到第4年就没电池了?事发后,小柏的父母要求上海医院方提供起搏器的全套资料,却被告知无法找到。他们据此认为植入小柏体内的心脏起搏器存在质量问题,而上海医院方面在医治过程中也有过错。
  小柏死后一个多月,多次讨要说法不成的小柏父母将上海某儿童医院告上法庭,要求被告医院赔偿死亡赔偿金、医疗费、丧葬费、精神抚慰金等各项损失83万余元,其中精神抚慰金一项为20万元。
  2007年9月3日,吴兴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被告医院在庭审中辩称:没有证据表明小柏的死亡是起搏器引起的。至于起搏器的质量,供应商在提供该产品时提供了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生在使用过程中也不存在过错。为此,医院不同意赔偿。

  推定起搏器存在质量缺陷
  小柏的父母认为是起搏器夺走了小柏的命,而医院方却坚持认为起搏器没有问题。吴兴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医院为小柏植入心脏起搏器的行为是合法的。而该心脏起搏器是被告提供的,根据法律规定,商品的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应当具有的质量、性能、用途和有效期限。因商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对于心脏起搏器使用4年突然停电的事实,被告医院否认心脏起搏器存在质量问题,但又没有提供相关证据予以证实,应承担举证不能的后果,故推定被告提供的心脏起搏器存在质量缺陷。
  至于赔偿问题,因产品质量缺陷造成受害人死亡的,受害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死者小柏的父母要求被告医院赔偿的诉讼请求,符合法律规定。
  吴兴法院最后判决被告医院赔偿死亡赔偿金、医疗费、丧葬费等各项损失共计52万余元,其中含精神损害抚慰金5万元。目前这笔赔偿款已经支付到位。